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实验守则
武纺大教〔2019〕33 号
实验室是学校进行教学和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,为确保达到实验目的,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,特制定本守则。
一、学生实验前应按实验指导书要求认真预习,明确实验目的、基本原理和方法步骤,做好各项准备。
二、遵守纪律,不得无故缺席。禁止在实验室饮食、吸烟或大声喧哗。三、服从指导教师安排。实验时不得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,不得
与其他组更换仪器设备、工具、元件等,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搬动室内物品或将物品携出室外。
四、注意安全,杜绝事故。一旦发生事故,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指导教师。
五、爱护仪器设备,注意节约水、电、材料等。凡损坏设备、仪器工具,均应视事故原因和情节轻重,按规定进行处理和赔偿。
六、保持实验室卫生,实验中的污染物品,要倒入指定的容器中,由实验室集中处理。
七、实验完毕,须经指导教师检查仪器、工具、器材和实验记录,并将玻璃仪器洗涤干净,放回指定地点,同时注意关闭电源、水源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八、实验后要认真填写实验报告,并按时交给指导教师。如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,必须重做实验。